一、电子运单管理规定?
电子运单是指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和管理货物运输信息的文档。以下是一些与电子运单管理相关的规定: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电子运单具有法律效力。
2. 电子签名:电子运单必须使用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签名技术,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电子签名应当满足相关的认证和验证要求,并且能够防止伪造和篡改。
3. 信息内容:电子运单应包含货物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货物的数量、重量、品名、包装方式、运价等详细信息,以及运输合同的约定、特殊要求等。
4. 存储与传输:电子运单的原始数据应当安全地存储,并保持数据的可查验性和可读性。在运输过程中,电子运单的传输应采取安全加密和防止篡改的措施。
5. 签收确认:电子运单的签收应通过合法的电子签名或其他可靠的方式进行确认,以确保交接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6. 监管与审计:电子运单的管理应符合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包括备案登记、数据抽查、审计等要求。运输经营者应当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数据查询和提供相关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电子运单管理规定,您在实际操作中应以当地法律法规为准。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具体的电子运单管理规定,建议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或咨询当地交通或运输主管部门。
二、门诊电子病历管理规定?
门诊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现制定出诊医师门诊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一、门诊病历是门诊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凡门诊患者不论初诊复诊都应建立门诊病历。各出诊医师严格按照国家卫计委《病历书写规范》和《电子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进行门诊病历书写。
二、门诊病历按规范要求,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门诊医师要核对,有误应及时纠正。要询问患者用药、过敏史和联系电话号码,准确填写,以备患者危急值报告和随访之用。
三、初诊患者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
诊断或印象诊断、治疗和处理意见等完整记录;复诊患者记录病情变化和疗效,本次处理情况。在门诊复诊两次效果不好或诊断未明,要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目的和本科初步意见填上。
四、按照本院现有“门诊医生工作站”要求进行操作书写、保存,诊疗完成后打印一份交给就诊患者或家属,并嘱依顺序粘贴在病历本上以备复诊和其他
诊疗之用;
五、出诊医师均要求书写门诊电子病历,上级医师也可在下级医师(包括轮转、进修、实习医生)帮助下操作书写门诊电子病历,但需出诊医师亲自确认、
签字,仅50岁以上医师也可手写门诊病历;
六、电子病历打印给就诊患者或家属后不得修改;在对门诊患者诊疗中需保护患者隐私及其病历内容;
七、总院和各分院医疗(务)科、门诊部将按照《门诊医师医疗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严格、不定期地抽查考核出诊医师的门诊病历(通过现场和网上质控两种方式),不符合要求者扣相应考核分。
三、电子发票存档管理规定?
财会[2020]6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档案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档案局,国务院各部委财务部门、档案部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档案部门,中央企业财务部门、档案部门:
为适应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规范各类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入账归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
二、来源合法、真实的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一)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二)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
(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令)等要求。
四、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六、单位和个人在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中存在违反本通知规定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处罚。
七、本通知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电子档案管理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在公务活动中,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的收集、积累、归档及电子档案管理的一般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办公自动化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的管理。其他种类的电子文件的管理可参照本标准。
总 则
相关部门
1.1 对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鉴定、归档及电子档案的保管实行全过程管理,应当由主管部门统一协调,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保证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1.2 电子文件形成部门负责电子文件的积累、保管和整理工作,档案部门要进行指导与监督。
1.3 电子文件的管理由档案部门负责,电子文件形成部门要提供协助和支持。
归档方法
1.4 应明确规定归档时间、归档范围、技术环境、相关软件、版本、数据类型、格式、被操作数据、检测数据等,以保证电子档案的质量。
1.5 为保证电子档案的可利用性,从电子文件形成就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确保其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1.6 归档电子文件同时存在相应的纸质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时,则应在内容、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保持一致。
1.7 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适时生成纸质文件等硬拷贝。进行归档时,必须将电子文件与相应的纸质文件等硬拷贝一并归档。
五、电子发票的管理规定?
(一)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二)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
(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等要求。
六、跨境电子商务平台?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电子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电商物流及异地仓储送达商品,从而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2018年10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文明确,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商出口企业实行免税新规。
七、怎么用电子商务平台?
首先要多花时间,研究时下流行的各类商务网站的各种用法,如阿里的支付宝,旺铺,论坛,博客,要想尽办法尽可能地在各类网络平台上加大自己及公司的知名度与产品的宣传。当然,要注意言行一致,勿乱言,让客户先接受本人再向其推销产品!
八、电子商务平台都有哪些?
按照电子商务的经营模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B2B: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模式。分为特定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模式和非分为特定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模式。
2、B2C: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
3、C2C: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
4、G2C:政府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模式。
九、ctc模式电子商务平台?
消费者与消费者间的电子商务平台又称 网店 代表网站有:淘宝、易趣、有啊、拍拍、购铺商城 。该模式的产生在全球来看是以淘宝,易趣以及亚马逊的成功为标志
ctc电子商务模式就是个人对个人,就比如你做出一个网站,有人把他自己的东西放在上面出售,而另一个有需求的人买了,这就是ctc,简单来说就是买卖双方都是个人。
十、如何搭建电子商务平台?
电子商务平台就是一个为企业为个人提供能够在网上购物并且交易洽谈的一个软件。
搭建电子商务平台有两种方法:
1.自己搭建,自己搭建可能会费时费力,周期也会比较久。
2.服务商搭建,找一个合适的服务商来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周期不会那么久,费用也不高,主要是根据你的功能来收费的。
两者都有自己的特点还是要根据企业的自身来定了。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