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卖假商标电线被工商查到要罚款吗要罚多少?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补交了税收还要罚款吗按什么标准罚?
要交罚款的。对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超生2胎是双胞胎是按2胎罚款还是按3胎罚罚?
如果超生的是双胞胎,只按“多生育一个子女”处罚。就象你所说的,在两孩生育政策正式实施前(“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时期),你们夫妻在不符合法定再生育的条件下违法生育的第二胎(双胞胎),自然会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在征收的过程中,按“多生一个子女”处理。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四、我生了三个孩子按超生罚款规定能罚多少钱?
一般家庭生育三胎依旧是违背计划生育规则的,超生行为仍然会按照2.5倍~3倍当地居民年均收入进行罚款,但契合以下6类条件的家庭,是能够合法生育三胎的:
再婚夫妻:
1、夫妻为再婚,两边在上一段婚姻各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后可再一起生育一个子女;
2、夫妻为再婚,其间一方在上一段婚姻中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许只育有一个子女的,再婚后无一起生育子女的,可合法再生育一个子女;
3、夫妻为再婚,其间一方在上一段婚姻中已育有一个子女,可是另一方未生育的,再婚后两边可合法生育两个子女。
违法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计算,以当地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基础参考标准。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的罚款标准如下:
4、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夫妻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30%征收社会抚养费;
5、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但是如果生育时间上没有达到间隔时间(头胎和三胎之间的时间间隔不满4年)或者再生年龄(女方年龄不满28周岁)的,每提前一年将按照夫妻双方上年度总收入的40%征收费用,以年为单位,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6,夫妻因不孕不育症没有生育特殊情况:
夫妻因不孕不育症没有生育,依法收养2个子女后,身体恢复健康后,可再生育一子女;
夫妻虽然已经生育两个子女,但是其中一个或两个被依法鉴定为残病儿的,可以再生育一子女;
五、93年超生的孩子,罚款是按当年的标准还是按现在的标准算,需要罚多少钱?
严格地说,93年超生的孩子的行为,还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就是你所说的罚款)。但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应该按当年的标准。“需要罚多少钱”,还得按当时规定的标准计算。由于各地的规定是不同的,因此,当时的规定标准,你只能从当地县级计生局查阅。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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